資產處置公告 | ||
|
融德(北京)資產管理有限公司、
蕪湖鑫德壹號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、
蕪湖鵬商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
及
北京融凱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
聯合資產處置公告
融德(北京)資產管理有限公司(簡稱:融德資產)作為有限合伙人,北京融凱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(簡稱:融凱德)作為普通合伙人投資成立蕪湖鑫德壹號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簡稱:鑫德壹號);鑫德壹號作為有限合伙人,融凱德作為普通合伙人投資成立蕪湖鵬商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簡稱:蕪湖鵬商)。蕪湖鵬商為蕪湖高和融德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簡稱:高和融德)的有限合伙人,持有高和融德有限合伙份額;融凱德為高和融德的執(zhí)行事務合伙人、普通合伙人,持有高和融德普通合伙份額并對上海朝成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債權?,F蕪湖鵬商、融凱德(以下合稱:處置方)擬對其持有的高和融德的合伙企業(yè)份額以及融凱德持有的對上海朝成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的債權進行處置,現予以公告。
一、資產信息情況
(一)合伙企業(yè)份額信息
蕪湖鵬商擬處置資產為其持有的高和融德有限合伙份額,初始實繳出資4200萬元;融凱德擬處置資產為其持有的高和融德普通合伙份額,認繳出資100萬元。
上述擬處置資產中包含:
1、蕪湖鵬商本次轉讓上述有限合伙份額(包括對底層投資的權益和未分配收益等)的全部權益;
2、融凱德本次轉讓上述普通合伙份額的全部權益以及高和融德執(zhí)行事務合伙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。
?。ǘ﹤鶛嘈畔?/p>
融凱德持有對上海朝成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的債權本金10,000,000.00元及其利息,上述債權項下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。
上述蕪湖鵬商、融凱德的合伙份額與債權一并轉讓。
二、對交易對象和交易條件的要求
交易條件為:要求買受人信用良好,具備足額支付款項的能力,并可承擔購買上述資產所帶來的風險,交易資金來源合法合規(guī)。
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: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,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:國家公務員、金融監(jiān)管機構工作人員、政法干警、資產公司工作人員、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、會計師、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,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,以及與上述人員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。高和融德及關聯企業(yè)、上海朝成企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及關聯企業(yè)等利益相關方不得折價購買。
三、公告期
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止,如有購買意向請以書面形式提出。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。
四、特別提示及聲明
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最終以合同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,處置方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,處置方有權根據有關規(guī)定和要求對上述資產及其處置方式、處置方案進行調整。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。
五、聯系方式
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:安先生,聯系電話010-59400445
唐女士,聯系電話010-59400439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:王女士,聯系電話010-59400267
融德(北京)資產管理有限公司
蕪湖鑫德壹號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
蕪湖鵬商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
北京融凱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3月4日